第二卷 上海倒爷 第五十三章 侮辱林立
只要找到这几个律师出来这么一搞,林立那边肯定会一下子乱了阵脚的,而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找到生产厂家的原因了,只有找到那三个厂家,才能找来律师帮他们跟林立胡搅蛮缠啊,只要林立那里压力大了,自然思维就没有以前那么周密了,我要做的,就是扰乱他的视线,打乱他的想法……
过得两日,三名律师根据我提供的地址和事先让他们说的话,就前往三个生产厂家所在。当然,现在厂家还并不知道林立这里的变故,可能只是会有点奇怪,为什么那个外贸公司还不来提货。
我让三个律师一过去,就说明来意,可以称自己是什么公益性律师协会的,反正讲得大一点,并称从相关部门那里得知你们遭遇了骗局,所以特来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援助。让他们说免费,是因为这律师费上由我支付的。
这几个都是村办和乡办企业,一听说遭遇了骗局肯定一下子慌了,毕竟这是一个月来村里工人每天日夜加班加点完成的,这样一来,他们肯定会立即打电话给林立。林立那边自然也没料到三个生产商会这么快就知道事情。既然他现在已经知道自己中了圈套,那不如给他来个彻底的,让他继续爽一爽。
这律师的口才我是相当放心的,更何况,都是上海滩上比较有名气的高手,要唬几个乡办工厂的厂长,那是再容易不过了,更何况,说清楚了免费提供服务,而对方又正好面对如此窘境,当然是乐意接受服务的啦。
这时候,下一步就可以进行了。这几个律师我已经都打过招呼了,只要在充分取得这几个老板的信任以后,就可以开始出谋划策了,可以提议告外贸公司违反合同,拖欠货款,然后索赔120%的违约金。虽然这几个律师基本已经知道我的真正意图,但是大家都是出来混口饭吃,更何况这样的关系非常轻松,而我给的诉讼费又很高,没有人会拒绝的,他们这么说,只是从善意的角度,合理地提出作为律师的建议,不会有什么不好的法律后果。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没有一个人会拒绝律师的建议,一来他们都是专业的,二来面对目前局势不明朗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几个老板肯定是抓着律师这个救命稻草不放的,三来,能多拿到点钱,谁不想呢,更何况有专业法律人士撑腰,那几个老板当然就不怕了啦。
其实人都是这样的,后来经过几天的接触,那三个律师都偷偷打电话给我,证明我事先的料想都没有错,他们几个老板对律师信任得一塌糊涂,毕竟要是拿不回货款,怎么面对全村、全乡的老少爷们啊,再加上律师在旁边煽风点火,说只要告那个外贸公司违反合同,就有很大的把握能搞到120%的违约金,这帮人更是趋之若骛。
得到律师的回音后,我心里总算踏实下来,前面的猜想虽然觉得把握很大,但毕竟是自己的想法,现在得到肯定,才算是真正得以实施,下面就看这几个律师的三寸不烂之舌了。俗话说“一人之言,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这律师的口才,虽然达不到如此程度,但是差不到哪去了……
这块东西安排好了以后,我就开始着手准备下面的事情了,还有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我必须想办法要准时给johnson把590万个长毛绒玩偶供上货,否则一定比林立还惨。
我调集了公司所有的资金,加上以前赚的,和上次johoson划给我的定金,去掉我划给林立的那部分,还有将近一千万,基本上足够应付这次的事情了,但自从上次吃过资金周转不灵的亏以后,我凡事都会预留一定的回旋余地,这做生意,不能太死。
我看基本准备得差不多了,现在就要等律师那里的消息了,这样一逼,林立肯定更加郁闷了,本来生产商不知道的话,还有时间进行周旋,最后大不了买下这批东西,可是现在半路杀出几个律师,还要告他违约,他怎么可能不郁闷呢?
………………
看来这几个律师还是非常厉害的,一个多礼拜以后,他们就打电话来告诉我林立已经同意支付全部货款并买下玩偶,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违反合同了。这也正是我要的结果,当然我对律师可是表现出了非常惋惜的语气,说本来想好好整一下那个小子的,没想到被他运气好,逃过去了。律师自然也是安慰几句,提出这案子没能办成,可以适当地削减一些劳务费。我就等这句话了,所谓无奸不商,虽然我是个有良奸商,但是这钱能省则省,每个律师省掉一点,加起来也是笔不小的数字呢。我让他们等林立把帐款支付给生产商后再回来,这几天办完后续的事情,就可以回来跟我结帐了。当然,我对他们也很大度地说,虽然官司没打成,但是他们也起到了很多作用,为几个厂家提供了很多专业的法律咨询,所以只把诉讼费这一块稍微扣掉点,其余的服务费照旧。
等数日后律师回来,请他们吃了顿饭,然后结算完,见我如此周到,不仅给钱还请吃饭,他们也是方内之人,自然明白我的意思,这种事情他们早就见得多了,守口如瓶当然是肯定做得到的。
现在就剩下最后一步了,我在他们几个律师的引见下,找了一个对版权及知识产权方面相当权威的法学院教授,登门请教。我之前早已想好了,所以也在网络上查找了大量的资料,证明按照授权书,被授权的一方只有直接供货给授权方,不能同其他商家进行相关产品的买卖销售。也就是说,johnson先生只是得到了批准采购并委托其他工厂加工这批玩偶的权利,但采购完毕后,并不能自己进行销售,只能供货给授权给他的公司。
而林立这边同样也是,现在他可能也能猜到这授权书是假的,即便是真的,他买下这批玩偶以后,并不能自己进行买卖的。而是只能通过被授权方供货给迪斯尼和蜘蛛侠电影的版权公司,如果他把这批东西卖给其他人,就是违法的;但如果他想把这批东西直接供货给迪斯尼和蜘蛛侠电影的版权公司,他们根本就不会要,因为这两个公司只授权了johnson先生进行采购,只能由johnson的公司供货给他们,如果他们接受了林立的供货,同样也是违反合同的。
这么一来,林立就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找几个律师搅局,逼着林立把这批东西买下来的原因。因为这批东西对我是有用的,我要把他们卖给johnson先生,而林立现在手里的这批玩偶,对他来说其实是个烫手的山芋,因为他不能卖出去,只能在自己手里押着……
我就这些问题请教了这位法学院的教授,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与我在网络上查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吻合的。
这样,我就可以开始进行最后一步了,想办法把林立手里的这批货以低价买过来。我分析了一下,完全有理由压低他的价格。按照国际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这批东西虽然是他委托这几个工厂生产的,但是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他并没有委托厂家生产的权利,因为他手里的授权书都是假的。另一方面,即便授权书是真的,现在找不到得力公司,他这批货也只能烂在手里,不能销售,因为如果授权书是真的,他也只有委托加工,并供货给得力公司的权利,并没有自行销售的权利,而作为授权方的迪斯尼和蜘蛛人的版权公司,也不会接受林立的供货,因为他们同真正的被授权方是有合同的。这些规定其实也是有道理的,这样可以有效的控制厂家的行为,因为授权方并不知道下面的厂家究竟生产了多少,如果有些黑心厂家多生产一些,想自己卖的。有了这些规定,这些厂家如果生产后自己销售,就是违法行为了。基于这么多原因,林立现在花了大价钱买来的玩偶,除了抱着自己睡觉外,跟一堆棉花海绵没什么本质区别。当然,他现在可能并没有完全想明白,得找一个人向他把相关的法律条款解释清楚,他才会真正的恐慌起来。
我拜别教授,就回了住处,当务之急是要找这么一个人,向林立宣传党的政策,让他放下武器,立即投降。这个艰巨的任务,自然是要落到严松这家伙身上,他深入敌后这么长时间,应该起一点作用了。
我晚上把严松叫到家里,让他在公司的时候假装不经意地找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网页或者资料,然后想办法让林立注意到,这样就行了。等他着急要找买主的时候,就会有一个叶森假扮的凯子出现,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把林立手头的货买下来,只不过,这价钱能剩一半就不错了……
虽然严松人比较老实,但是在我一个晚上的传授下,已经基本明白自己应该怎么做了,下面就看他的了。过了两天的一个晚上,严松匆忙地跑到我住处,一脸兴奋:“成了,我今天下午一直开着一个关于知识产权的网页,然后上班的时候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林经理果然注意到我,走过来就开训,我一边低头认错,一边假装要去关电脑屏幕上的网页,他就骂我只知道上网,不过当他看到网页的几个大标题以后,就楞了一下,草草骂了我几句,就进了自己办公室。过了一个多小时才出来,看他眉头紧锁的样子,应该是回办公室查过了……”
没想到严松还真是有一套啊,这么轻松就搞定了林立那边,接下去,就轮到叶森登场了。我和林立之间的恩怨,叶森并没有参与到其中,上次我被骗的时候,叶森一直在照顾打完胎的高敏,所以这次叫他去,再合适不过了。
我和叶森合计了一个晚上,这样冒冒失失的过去也不是个办法,得找个中间人引见一下才是,这个倒有点棘手了,但找个中间人又谈何容易呢。
无奈之下,也只好找到其中一个帮林立生产蜘蛛人玩偶的老板,给了他一笔小钱,让他帮叶森引见一下,就让那个老板说上次要打官司这事情是个误会,本不想弄成这样子的,后来还听律师说起过有关知识产权什么的东西,所以现在知道了你的难处,就带了个朋友过来,看能不能帮到你……
这老板一席话说下来,林立也不好说什么了,再加上说带个人来帮忙,他自然是喜出望外。做生意的人,不就是图个钱嘛,你让他这一千多万的货烂在手里,谁不心疼啊,现在既然厂家的老板愿意化干戈为玉帛,而且听这话的意思可能会帮忙解决这批货的问题,当然是笑脸相迎啦。
这时候的林立已经不能跟从前的精明相比了,刚刚受到这么大的挫折,被人骗完,又面临合同纠纷,本想买想这批货总没事了吧,谁知道又牵涉到版权的问题,不能销售,只能放在仓库里,这样接二连三的打击是个人都受不住啊,而且现在最困扰他的问题,肯定就是这批货如何出手了……
叶森自然是先装傻,然后接着谈下去的时候,说自己可以帮忙解决林立这批货的问题,想办法帮忙走私出去,不过这事情不太好办,因为这批货量太大,而且每一个的价值又都不高,不像走香烟或者古董什么的,风险实在太大,如果被抓住,可是要做牢的。
这林立自然是好言相对,说只要有办法搞定这件事情,少不了叶森的好处。这时候,叶森也就顺水推舟了,说可以想办法先把这批货搞到越南、缅甸那一带,那里他有熟人,可以帮忙销到欧洲,但是这事情牵扯实在太大,说干脆自己把这批货买下来算了。
林立可能想反正对方有销货的途径,自己也正好趁这个机会出后,所以赶忙答应了,这一堆玩意能出手,他心里不知道乐成什么样呢。
这个时候,叶森就可以压价了,说知道这批货有问题,是非法的,所以这价格方面希望能足够便宜,否则自己也犯不着冒这么大的险。
……………………
其实林立做了这么长时间生意,心里也很明白,这单货要考虑的是如何减少损失,而不是如何赚钱了。只要能多少捞回点钱,他就应该庆幸了,否则没人问津,不仅一分不值,每天还要支付不便宜的仓库租金,所以他是越早脱手越好。一番讨价还价后,一个下午下来,最终把价钱谈到了0.96元一个。先前我们已经从工厂老板那里得知,他给林立的价格是每个1.44元。林立虽然损失了二百八十多万,但是他运气还是算好的,因为这批东西的非法本质,不太会有人要,要是没人要,他损失的可就是将近九百万了啊,这还没算仓库的租金呢。
一切谈好,林立提出最后一个要求,就是需要全部当场一次性货款付清结算,看来这小子是被人骗怕了,叶森自然是爽快地答应,约好第二天一早,当着他的面将五百六十六万四千元划入他公司的帐号,然后提货。
我听叶森晚上回来跟我说了这么多,心里那叫一个爽啊,虽然之前损失了一些定金的数额,但是现在全赚回来了。第二天我叫叶森去和林立交易,然后叫了物流公司提货,直接运到码头。
这一票,我给johnson的价格是0.35美圆/个,而现在从林立那里到手的价格是0.96元人民币,换算成美圆的话只有0.12美圆左右,这一票就赚了一千零八十五万人民币,比原来直接从上海的李老板那里拿货多赚了六百多万人民币呢。
除去律师费用、交通费、先前支付给林立的一百多万定金,和一些杂七杂八的开支,这一票,我净赚900多万。
这仇也报了,林立不仅损失了几百万,而且还弄得满头包,差点没寻死觅活,而我,多赚了不少钱,经过这次事情,我对商道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不仅要打击对手,更要赚钱,那才是王道。
当然,这其中是很多人付出艰辛的,那一夜,我们彻夜未眠,我带着大家先去凯悦金贸吃饭,酒足饭饱后又去唱歌,当然红包当然是不能少的啦。给了严松一万块的大红包,于梦自然是没有收,不过我隔天也去给她买了一条铂金项链。当然,我买了两条,一条寄去美国给米雪,两个都是我心爱的女人,谁都不能亏待。叶森跟我是自己人,公司赚的钱他也有份。
这几个月过得很快乐,接一些小单子,虽然利润小,但是风险也小了不少,不知道林立有没有猜到背后耍手段的是我,不过就算猜到,他也没报复的机会了,因为后面我接单都非常小心,只要有一点可疑,只要还没签合同,这单我就不做了。更何况,我对大单已经有点怕了,专接量很小的单子,有的每单只赚十几万,这样一来,他想报复我也就更难了。
到年底的时候,才发现要报财务年报给工商和税务了,这才乱了分寸,我们公司实在太乱了,连个财务都没有,这就导致了这一年来根本没人记帐,我只做了个流水帐,把大概的盈利和支出记了一下。而更可怕的是,这一年来,我们公司竟然没上缴过税款,连忙找了个代理记帐的公司,进行登帐和核算,然后把没缴的税款补缴上去,还被罚了些款,不过即便这样,年检还是没能通过,需要过一个月再次提交。
这让我和叶森郁闷不已,公司帐户里的钱又提不出来,弄得自己身边只有十来万,代理记帐的公司告诉我们,法人资产和个人资产是有本质区别的,虽然这公司是我们两人成立的,但是公司帐户里现有的钱,并不是你们个人的,而是作为公司这样一个法人的所有财产。作为未分配利润来说,按道理在年底是出资人是可以提的,但是必须要缴33%所得税和一些相关的管理费用,等真正到手的时候,估计也就剩一半多了。
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么多奥妙,面对迷茫,我们当然是本着多请教的态度,终于在付了一些钱后,那家公司的人给我们出了个主意,就是申请清盘,撤消公司,这样到手的钱会多很多。如果还要做生意,可以重新成立个新的公司。这建议倒是不错,我们也没多想,为了多拿点钱,就申请了清盘,找相关的会计公司进行公司财产清查,宣布公司倒闭。这样一来,除去一些费用,最后我们从公司帐户的近两千万中套出了一千八百多万。
公司清盘后,我也想暂时歇一歇了,和叶森把公司的钱对半分了,他不肯要这么多,只拿了八百多万的零头,说自己没做什么事情。大家都是好兄弟,我跟他说了半天,他还是不肯要,无奈之下,就我先把钱保存着吧,把一千多万存进自己的个人帐户。有了这些钱就算我一辈子不干活,也够养活自己的了。
不过我可不是那种没有大志向的人,只是前段时间太累,正好趁机休息一下。这段时间里,和于梦出入于各种高档场所,反正现在有的是钱,应该好好享受一下。我甚至还想帮父母买辆车来代步,只是这钱的来由不太好找,得从长计议了。
一日跟于梦去新天地吃饭,这里是上海比较高档的消费区,所以能看到很多高级白领和外国人。正吃着,突然旁边来了一个人,我们两个同时抬头,竟然是林立。
诧异之下,我不知道他来做什么,难道是知道了我整他,要来报仇,这倒不用怕,上海的治安环境相当好,更何况这种高档的消费区,只要他动手,不出十分钟就会有警察把他带走的。
“你来干什么?”我冷冷地问道。
他理都没理我,直接对于梦说:“梦,上次在你家吃饭的时候,你不是说跟他分手了吗?怎么又在这里吃饭?”
“分手了又合好了,不可以啊”于梦向来讨厌他,所以说话也不太客气。
“可……”林立显然很尴尬,继续道:“那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喝一杯?”
我感觉出这话里仿佛带有这么点火药味,于是忙道:“要吃饭的话就坐下来一起吃吧,我请客”
对于情敌来说,这话应该是最能刺伤他的,谁会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要自己的情敌请客吃饭呢?
他马上回敬道:“不用了,不过倒是可以一起请你喝上一杯”
我没说话,他打了个响指,对waiter道:“给你开一瓶轩尼诗”
我一听就知道这小子根本不了解女人,说是要请于梦喝一杯,还搞来瓶烈酒,不就是想在我面前充富嘛。
酒倒进加了冰块的杯子,我一口喝下,这玩意还真的是烈得够戗,林立用一种轻蔑的眼神看我,在他看来,我喝了他这个轻敌请客的酒,肯定是大跌面子,而且这酒可不便宜,在这里开一瓶的话,得好几千,他得意地喝着。
我肯喝这酒,心里自然是早就有了计较,对于梦道:“这酒太烈了,你喝不惯的,我帮你重新叫一杯吧”
说着叫来waiter,中气十足地道:“给你开一瓶82年的‘拉菲’”
这话一出口,林立的脸色微微一变,他自然是知道这酒的价格,一万多块一瓶呢。他原本肯定以为我这人才做没多少时间生意,不可能有这么大魄力,所以开了瓶轩尼诗想显摆一下,没想到我这一出手,就是82年的‘拉菲’。等酒上来,waiter给我们三人倒好,我和于梦喝完,就结帐然后起身告辞,留下林立一个人呆坐在那里。否则这么拼下去就没意思了,想伤到一个人,千万别去打他,那是武夫和没脑子的人才会干的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侮辱他,让他在心爱的人面前丢足了脸,这比狠扁他一顿,还要让他难受。
这一来一去的交锋,林立自然是输了,彻底地输了,我想他此时肯定恨不得用头撞墙。这也不能怪我,谁叫他自己惹上来的。
回到住处,我们两人高兴坏了,今天晚上才是真的爽,这才叫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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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和叶森住得近一点,我提议他和高敏搬过来,我搬到于梦那里去住,他们也欣然同意。之后的日子里,我不经常逃课了,反正在家也没事情做,去听听课倒也还不错。不过脑子里,倒是一直在想着怎么样才能发点财,对外贸我已经有点疲倦了,而且也怕林立找机会报复我,所以干脆想改行做别的算了。只是这年头想赚钱的人太多,生意也不太好做啊。
有一天于梦去学校了,我上午没课,正好把上次从楼上住处搬来的东西整理一下,期间发现了一个盒子装着的红色石头。想半天才记起是妙妙以前那个不争气的男朋友在街上百般狼狈地拿来抵债的,听着家伙说这玩意叫什么“鸡血石”来着,今天正好有空,倒可以去外面问问到底值多少钱,虽然对那家伙的话没报什么希望,不过反正也是闲着,我穿戴整齐,把这盒子揣在兜里,就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