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厕所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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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趟火车的人是奇多,而且空气那是异常浑浊。 这车能挤上一个人已经不错了,偏偏手上还有一个从学校拖出来的特大旅行箱,其实出来的时候,早就处理了一批常年没洗的内裤袜子,那些能卖的书本棉被,能换成的钱也早就袋袋平安,可是没想到还是能有这么一大箱,刚上车时林夕就感觉自己被硬生生的塞进了保险箱,而且这个保险箱是要二十四小时后才能被打开的!
把行李举在头上来回走动的人也是非常的多,不时传来几声哎哟的声音,然后就是唾骂,而且骂出来的是句句经典,不用看就知道开骂的人是被人暴头了。被骂的人也是不爽,反骂回去的话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林夕摇了摇头,脑子里就研究起中国人的素质起来,慨叹如果大家都象自己这样文明有礼,我们的国家又怎么会不富强起来呢。正在为中国还保留有自己这种人才而庆幸的时候,自己刘海往左三公分左右的额头被人狠狠地踹了一脚,那心中的怒火阿马上串起几十米,狠狠地操了一句“妈的,没长眼睛啊。”
回头看去,原来是一个被老爸骑在脖子上的小孩的脚踢到了他,小孩的样子很嚣张,头上基本没毛,但是在脑勺后面却有一条小辫子,脖子上还挂着块小金牌,典型的富家子弟。他的爸爸长得也一点不差,浑身肥头大肉,胸前一撮杂毛,那是异常的性感。
但是自己的霸气没有震住对方,反而是见对方很凶恶地瞪着自己,掂量着自己的身材,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对方媲美的,林夕马上换回一副笑脸,“这个小弟弟长得真是可爱,这位大哥浑身上下也是透着一股神气,以至光彩夺目,让整个车厢都蓬荜生辉,小弟我今日真是沾光,三生有幸啊。”
也许是看见自己老爸这么威风,那小孩竟然又伸出他邪恶的毒脚,再次狠狠踹向林夕,又是一声惨叫,那父子气趾高扬地走开了。
林夕摸着自己还留有鞋印的脸,在后面轻声地,愤怒地骂了一句,“虎父无犬子,呸。”
虎父无犬子这话真的让人费解,不过比起狐假虎威只有四个字,五个字骂得明显让人爽点,林夕心中开朗了很多。列车开动,难得地透过来一阵风,林夕大大地吸了一口,顿时心旷神怡,眼睛不得闲地四处张望,果然不负所望,在离自己有几米的地方,有一个娇俏可人的女孩子,估计是受不了车厢的热,正在用一个小本子不停地扇着风。
清风拂脸,发丝飘飘,真是婀娜多娇。在这拥挤的车厢还能目睹这一美景,实在让林夕陶醉不已,情不自禁,林夕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突破重围,居然硬挤到了那女孩旁边,就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叫林夕,林是鸟林的林,夕不是小鸟嘘嘘的嘘,而是夕阳的夕。”
女孩半天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在跟自己说话,因为对陌生人保持警戒的天性,但又出于礼貌,就对林夕微微地笑了一笑,然后把头移过一边,也不再理他。
林夕一看对方居然对自己倾城一笑,这还如何了得,刹那想入非非,定是自己男人的魅力把对方电倒了,而她不理自己肯定是女人的含蓄导致的,这样有内涵的女人,真是让人喜欢。
似乎早有的台词如珠串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看你长得很象我失散多年的一个邻居的女儿,我们当时玩得很好的,出入成双成对,人人都说我们是青梅竹马,天生一对。只可惜天意弄人,在我十岁那年,你却搬家了。一眨眼十年过去,想不到现在的你出落得是如此的楚楚动人,更想不到我们居然能在这里见面。真是让我激动。想必这就是缘分啊!”
这林夕估计真的昏脑了,刚开始只是说觉得对方长得象,但说着说着就竟然说得跟真的一样,把对方就定性为自己才虚构出来的那个小时候的,青梅竹马,玩得很好的邻居女儿。这份无耻确实无敌。
女孩此时还真的是哭笑不得,竟然会碰上林夕这种人,这要不解释,自己还不定会被对方说成是他的娃娃亲了,但是纵是有话,一时却又不知道怎么去辩解“你,你,我不是你的女儿,我不认识你。”
林夕听了,和蔼可亲地微笑道“不是你是我的女儿,是你是我小时候邻居的女儿,再说我看起来也没这么老吧,怎么可能生出你这么大的女儿呢。”那样子是想说,你就认了是我邻居家的女儿吧,而且是和我青梅竹马的,反正我是吃定你的了。
女孩陷入逻辑包围圈,但是第六直觉告诉她,她碰上耍流氓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挺身而出一个英雄的。
果然林夕马上就发现在女孩身边有双恶狠狠的眼睛,正在自己身上扫描,再定睛看,那是个挽着女孩手的男人,原来已经是名花有主了,怪自己太色,只顾盯女孩去了,如此情景,实在狼狈,林夕只能一时尴尬在原地,偏偏后路已经被人抢了,并不象走过来的时候那么轻松。
女孩的男朋友见他居然还厚着脸皮在那里,雄性激素暴增,林夕的脸再次受到沉重物袭击,鼻子流出红色液体,连忙拿出昨日上厕所没擦完的半条纸,就在脸上糊弄起来,但是受伤程度指数很高,费了好久才算止住,当内伤还在严重,外表基本恢复原状的时候,林夕迎着对方一副单挑的表情,很有礼节地诚恳地道了歉。
实在没想到刚上的火车,自己的身心就受到了两次重量级打击,一下对人世间突然冷漠起来,仿佛看穿了尘是尘,埃是埃,终于在一个空隙钻进了车厢里的厕所,寻找那片只属于自己的空间,尽管里面很有味道,但是林夕已经管不了这许多,至少这里的异味比起自己的宿舍来说,已经是好很多的了,他依然很清晰地能回想起数十双数月未洗的袜子同时散发的味道,掺杂着香烟,剩饭的馊味,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抱着箱子,淌着鼻血,睡虫弥漫,世界与我无关,进入自己的梦。
梦中的林夕总是最威风,他又看到了正在上火车的自己,人依然很多,但是他如恺撒大帝驾临一般,所有人顷刻为他让开了一条宽广的大道,如众星捧月般把他迎到车上,当有人恭敬地帮他把行李放好后,他突然一个很潇洒地回旋飞腿,脑后如长眼睛一样,数月未洗的臭脚狠狠踢中那个骑在他老爸脖子上,挂着小金牌的小屁孩,小屁孩刹那如箭飞出,那声惨叫直到落地才发了出来,紧接着林夕又是一个重拳打在孩子他爸的身上,那摊肥肉实在经受不起,也沉沉地砸在了车厢的地板上。如此身手引来周围喝彩一遍,众人纷纷向前要向林夕索要签名,场面一度失控。
林夕目中无人,唯有她。
那个清风拂脸,发丝飘飘的女孩再次映入林夕的眼中,此时女孩也是一脸的崇拜,看着她很有献身的冲动,林夕轻蔑地看着他旁边的男人,那男的诚惶诚恐,两条腿直打哆嗦,不停地对着自己的鼻子猛捶,口里不停说着我错了。
就在女孩要献身给自己的时候,林夕突然被一阵吵杂声弄回人世,左右一看,自己还在厕所,只是那个厕所门早就被人敲得差不多稀吧烂了,照那程度,估计外面等上厕所的人已经可以排一车厢,还能听到咒骂声连连,全是问候林夕的家族成员。
林夕摇头,发现自己和世人有如此多的不同,两种素质完全都被这一扇厕所门隔住了,是要随波逐流,还是要保留个性与清高,林夕选择了后者,于是,那门再也没开过。
继续意淫自己的梦,发现除了脑子混帐,还是不能入睡,在迷糊的境界中,终于到了广州站。林夕抹了抹睡眼,在车厢厕所站了起来,狠狠地伸了个懒腰。待骂声逐渐骨质疏松,估计人群都已经下车得差不多了,才敢慢慢地把门打开,伸出了半个头。
正当时,一根圆柱体直插自己的眼睛,淤血呈圆形散布,林夕正要火冒三丈,不想被对方抢了先机,“火车停站是不能上厕所的,快点出来,我还要打扫卫生。”
这时林夕才看清楚刚刚捅到自己的是一把拖把头,那列车员正在拖地,尽管心里很恨很恨,想把列车员倒过来拿他的头发当拖把拖地,但终究还是忍住了,抱着行李箱,意气风发地下了火车,出了站口,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抬头望着硕大硕大的广州站三个字,大吼:“广州,我来了。”